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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投标围标串标的处罚及判刑
来源: | 作者:pmoddce53 | 发布时间: 2021-09-01 | 1919 次浏览 | 分享到:

招投标过程中,很多人为了眼前的利益,进行围标串标等行为,已经严重的违反了公平、公正、公开的行业准则。再加上对这方面法律法规的模糊认识,很容易走上弯路,最终是害人害己。所以为了规范行业不良手段,在此,建筑市场与交易网重新列举出关于法律对于招投标围标串标的处罚判刑,供大家学习参考!                  

针对招投标涉及围标串标的行为该怎么处理?

1.中标无效;

2.投标人未中标的,对单位的罚款金额按照招标项目合同金额依照招标投标法规定的比例计算。

3.情节严重的,由有关行政监督部门取消其1年至2年内参加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投标资格:

4.投标人自串通投标处罚执行期限届满之日起3年内又串通投标的,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       

5.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构成犯罪的,依照招标投标法第五十三条的规定处罚。

串通投标要负什么法律责任,这要对串通投标行为进行具体分析,根据情节的不同,可以判断其要负行政责任、民事责任和刑事责任               

(一)行政责任

1、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投标人以向招标人或者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的手段谋取中标的,中标无效,处中标项目金额千分之五以上千分之十以下的罚款;          

2、对单位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单位罚款数额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十以下的罚款;

3、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      

4、情节严重的,取消其一年至二年内参加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投标资格并予以公告,直至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情节严重指:    

(1)以行贿谋取中标;

(2)3年内2次以上串通投标;

(3)串通投标行为损害招标人、其他投标人或者国家、集体、公民的合法利益,造成直接经济损失30万元以上;

(4)其他串通投标情节严重的行为。    

(二)民事责任

串通投标造成他人损失的,应当承担民事赔偿责任。

(三)刑事责任

根据我国《刑法》第223条以及其立案标准的规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即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报价,损害招标人或者其他投标人利益,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情节严重的串通投标罪的立案标准:

1.损害招标人、投标人或者国家、集体、公民的合法利益,造成直接经济损失数额在五十万元以上的;

2.违法所得数额在十万元以上的;

3.中标项目金额在二百万元以上的;

4.采取威胁、欺骗或者贿赂等非法手段的;

5.虽未达到上述数额标准,但两年内因串通投标,受过行政处罚二次以上,又串通投标的;  

6.本规定中的“虽未达到上述数额标准”,是指接近上述数额标准且已达到该数额的百分之八十以上的。

7.对于预备犯、未遂犯、中止犯,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应予立案追诉。

8.本规定中的立案追诉标准,除法律、司法解释、本规定中另有规定的以外,适用于相应的单位犯罪。

来源:网络整理 转自:工程造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