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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款支付比例上调到80%!将《建筑法》上升为《工程建设法》!
来源: | 作者:pmoddce53 | 发布时间: 2021-03-17 | 811 次浏览 | 分享到:

人大代表沈德法

设立“全国工程建造大师” 

优化建设工程价款结算机制 

“建议在继续加强‘全国工程勘察设计大师’评选工作的基础上,增设‘全国工程建造大师’的评选。”今年两会,全国人大代表、浙江省建设投资集团党委书记、董事长沈德法建议表彰和激励工程建设领域创新领军人才,从而强化中国建造人才队伍建设。此外,他还带来了“关于加快出台优化建设工程价款结算机制相关政策”“进一步优化农民工工资支付机制、合理降低企业负担”等建议参会。

全国人大代表

浙江省建设投资集团党委书记、董事长 沈德法

1. 设立“全国工程建造大师”,彰显中国建造实力

沈德法认为,中国建造技术在多个严苛建设条件下得到检验,建造领域人才的能力和水平已得到国内外高度认可。一些重大工程项目的建设更是培养和造就了一大批顶级建造人才。他们作为施工领域的领军人才,在国家基础设施建设和国内外重大项目中发挥了积极作用、展示了聪明才智,为我国的经济发展作出突出贡献,也向世界彰显了中国建造的实力和水平。

沈德法认为,增设全国工程建造大师评选机制将完善工程建设领域高端人才序列,是培养行业拔尖人才建设的重要平台,能够助推做强中国建造、支撑重大工程建设、引领产业现代化发展、完善人才建设机制、完善建设领域激励体系。

因此,他建议参考勘察设计大师的评选机制设立工程建造大师评选机制。

2. 由60%提高到80%以上,建议提高价款支付比例下限

沈德法提到,现行《建设工程价款结算暂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是2004年颁布实施的,已经与目前的实际不相适应。比如,《办法》规定根据确定的工程计量结果,承包人向发包人提出支付工程进度款申请,14天内,发包人应按不低于工程价款的60%,不高于工程价款的90%向承包人支付工程进度款。

为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切实减轻企业负担,沈德法建议:

1)尽快修订出台《建设工程价款结算暂行办法》,进一步提升政府类项目工程进度款法定最低支付限额。将建设工程实施期价款支付比例下限由60%提高到80%以上,为建筑施工企业复工达产、扩大规模提供强有力的资金保障和制度支持。

2)推行施工过程结算办法,进一步优化工程竣工结算机制。

3)完善工程结算审计收费标准,加大对工程咨询市场的监管力度。

人大代表戴雅萍
将《建筑法》提升为《工程建设法》

戴雅萍是第十一届至十三届全国人大代表、启迪设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这是她履职的第14个年头。这些年来,她密切联系群众,先后提交了各类议案建议60余份。今天,她联合其他人大代表共同提出《关于将“建筑法”提升为“工程建设法”的议案》。

全国人大代表

启迪设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 戴雅萍

《建筑法》于1997年11月通过,在2011年4月第一次修正,2019年4月第二次修正。在戴雅萍看来,现行的法律仍有局限性,《建筑法》依然是一部针对房屋建筑项目开展施工业务的法律,无法全面指导工业、交通、能源等其他行业的基本建设;无法系统指导基本建设的规划、投资决策、勘察设计、项目管理等全过程工程咨询;无法激励工程技术、管理咨询企业的创新行为;无法发挥市场主体独立决策、自担风险、自我发展的主观能动性。对于将《建筑法》上升为《工程建设法》的议案,戴雅萍建议,应该全面系统地梳理法律应规定的内容和深度,给下位法留出可发挥的空间,全面形成“母法”“下位法”“部门规章”相协调的基本建设法规体系。新的《工程建设法》,对象要从建筑工程扩大到建设工程,包括建筑、市政、工业、交通、水利水电等,作为根本大法打通市场;内容涵盖从工程建设实施开始到工程生命期结束,包括工程勘察、工程设计、工程施工、使用维护、更新改造、拆除利用等阶段。

转自:工程造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