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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市中原区民生实事预建垃圾分类箱房(亭)项目招标公告
来源: | 作者:pmoddce53 | 发布时间: 2023-05-25 | 192 次浏览 | 分享到:

1、招标条件

郑州市中原区民生实事预建垃圾分类箱房(亭)项目已由郑州市中原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中原发改[2022]150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源为政府专项债+区财政资金,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郑州中原公用事业投资建设运营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中伟诚工程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招标编号:23-GC-0134

2.2项目地点:郑州市中原区棉纺路、西流湖等 14 个街道的小区。

2.3项目规模:项目建设生活垃圾分类垃圾房及生活垃圾分类垃圾亭。含各垃圾分类箱房(亭)的建筑工程、安装工程以及基础硬化工程、照明等配套设施。

2.4招标范围:生活垃圾分类箱房、生活垃圾分类亭的建设。

2.5标段划分:两个标段,

1标段:郑州市中原区民生实事预建垃圾分类箱房EPC;

2标段:郑州市中原区民生实事预建垃圾分类亭EPC。

2.6工期:计划工期180日历天,其中(1)设计工期:30日历天(2)采购施工总承包工期:150日历天

2.7质量要求:合格(符合国家、行业、地方相关规范要求)。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要求:

3.1.1投标人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及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3.1.2投标人资质要求:①设计资质:具备市政行业(环境卫生工程)专业乙级(或以上)资质或环境工程设计(固体废物处理处置工程)专项乙级(或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②施工资质: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或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2项目人员要求:

3.2.1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并持有在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项目经理未担任其他在建及正在承接项目(出具无在建承诺书);拟派施工技术负责人具有工程类相关专业中级(或以上)技术职称。

3.2.2拟派设计负责人具有二级注册建筑师注册证。

本项目的项目经理、施工技术负责人、设计负责人须提供投标人2022年01月01日以来任意连续缴纳三个月社会保险证明(证明必须是由当地社保部门出具的查询明细表并加盖社保部门印章,或个人、集体对账单,或具有同等效用的网上查询打印页的单位集体缴纳清单或个人缴费明细表)。

3.3财务要求:2019年01月01日以来财务运行状况良好,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提供 2019、2020、2021年度无保留意见的财务审计报告(成立不足三年的公司应提供自公司成立年度起至2021年度财务审计报告)。

3.4信誉要求:

3.4.1企业未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情况,没有被取消投标资格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的情况,最近三年内企业没有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或者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未存在被有关部门暂停在项目所在地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情况(投标人自行承诺)。

3.4.2信用要求:投标人需按以下要求进行查询,并提供查询结果页面截图并加盖公章。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本次投标。(查询的时间期限为招标公告发布之后,查询结果打印件应显示查询(打印)时间);

①通过“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zxgk.court.gov.cn)“失信被执行人”查询企业;② 通过“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个人信用“失信被执行人”查询法定代表人、项目经理、施工技术负责人、设计负责人、法定代表人的委托代理人;③通过“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信用服务“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查询企业;

3.4.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项目投标;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同时投标【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查询打印的相关材料(需包含公司基本信息、股东信息及股权变更信息)】;(查询的时间期限为招标公告发布之后,查询结果打印件应显示查询(打印)时间);

3.5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时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根据联合体协议分工负责设计、施工部分内容的联合体成员单位必须各自满足所负责部分工作内容的资质要求)。

(2)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联合体的牵头人须为施工企业。

(3)组成联合体投标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对联合体投标的有关规定,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项目中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的投标人,请完善市场主体库相关信息,于2023年03月 08 日至2023年03月15日,登录“郑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zzggzy.zhengzhou.gov.cn/TPBidder/)”,凭企业CA锁直接下载招标文件。

尚未办理企业CA数字证书的,请登录郑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zzggzy.zhengzhou.gov.cn/),查阅网站首页“通知公告”或“CA及签章办理流程”中《关于数字证书(CA)互认功能上线试运行的通知》(http://zzggzy.zhengzhou.gov.cn/tzgg/20200612/9db87633-2aec-4d6f-b692-a167ec8c11d6.html),及时办理CA数字证书及电子签章,并完成市场主体库相关信息。

4.2 招标文件售价: 0元。

5、投标文件的递交(开标信息)

5.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3年03月28日10时00分(北京时间);

5.2投标文件递交地点:郑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A区第二开标室;

5.3投标文件的上传:加密投标文件(.ZZTF格式)应于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上传到郑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交易平台(http://zzggzy.zhengzhou.gov.cn/)上传投标文件菜单;

5.4投标人须使用电子交易系统提供的投标文件制作工具进行电子投标文件的制作,并按要求上传经CA锁签章和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ZZTF格式),加密电子投标文件逾期上传的,招标人不予受理;

5.5投标人编辑电子投标文件时,须用法人代表CA密钥和企业CA密钥进行签章制作;

5.6本项目采用远程开标,投标人应登陆远程开标大厅远程解密,无需到开标现场。投标人应在开标前一小时通过不见面开标系统中进行电子签到,投标截止时间截止后不得签到;未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签到的投标人,招标人将不予受理;请投标人务必按照《不见面开标大厅操作手册》及《郑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关于不见面开标大厅系统升级的通知》(网址:http://zzggzy.zhengzhou.gov.cn/BidOpening)的要求设置参与不见面开标的电脑环境,否则由此可能引起的签到失败、解密失败或无法解密等问题由投标人自行承担;投标人可在开标时间之后系统内观看开标过程,并进行文件解密,答疑澄清;投标人应在解密时间内插入CA锁,输入密码进行解密;如果在解密时间内解密失败,可再次解密;投标人务必在30分钟内完成电子投标文件的解密,如未在规定时间内解密投标文件,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将予以退回。投标人应在开标当天及时关注本项目的情况,如遇问题,请拨打技术服务单位(国泰新点)电话:4009980000。

(说明:1、投标人必须使用IE浏览器进行网上招标文件下载。选择CA证书登录方式进入电子招投标交易系统,进行网上招标文件下载等操作。2、本项目将实行电子开标,请投标人前往郑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zzggzy.zhengzhou.gov.cn/下载最新版本的“新点投标文件制作软件(河南版)”及“《交易平台投标文件制作工具操作手册》”,制作电子投标文件时必须使用“新点投标文件制作软件(河南版)”),安装最新版投标文件制作工具(河南版)前,请务必将电脑中安装的原投标文件制作工具(郑州版)完全卸载。)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南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郑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上发布。

7、联系事宜

招标人:郑州中原公用事业投资建设运营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郑州市中原区中原发展大厦9楼

联系人:李女士

联系电话:15093178315

邮    箱:530023709@qq.com

传    真:/

招标代理机构:中伟诚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郑州郑东新区金水东路88号楷林IFC-B座3层

联 系 人:姜昊、万雪桢

电 话: 18003717459

邮 箱: 513285624@qq.com

传    真: /

监督单位:郑州市中原区城市管理局

地    址:郑州市中原区百花路13号

电    话: 0371-67122800

邮    箱: zyqcgj@163.com

传    真: /

2023年03月0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