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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部浙江监管局:坚持以更高站位 更强担当 更实举措 全面深入学习宣传贯彻意见
来源: | 作者:pmoddce53 | 发布时间: 2023-05-10 | 365 次浏览 | 分享到:

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财会监督工作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浙江监管局党组高度重视《意见》的学习宣传贯彻,坚持以更高政治站位、更强使命担当、更宽监督视野、更实监督举措,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全面系统部署推进,确保财会监督工作走深走实,更好发挥财会监督职能作用。

一、统一思想,深刻学习领会加强财会监督的重要意义

浙江监管局充分认识《意见》的出台是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财会监督重要论述精神的具体行动,是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财会监督工作决策部署的重大举措。始终将财政部党组的要求和刘昆部长、朱忠明副部长讲话精神在浙江监管局不折不扣地贯彻落实到位,切实发挥财会监督在党和国家监督体系中的基础性和支撑性作用,做到守土有责、守土尽责。局党组召开党组中心组扩大学习会,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切实增强用实干实绩践行“两个维护”的思想自觉、政治自觉、行动自觉。

二、高位谋划,有序有力部署推进《意见》学习走深走实

局党组会议就全局学习宣传贯彻活动作出专门部署,确保学习常学常新、入心入脑、走深走实。一是局党组带头领学。充分发挥“头雁效应”,召开党组中心组扩大学习会。局党组书记辜东方同志就《意见》学习宣传贯彻作出总体部署,要求局领导、各处室负责同志带头学,将学习宣传贯彻《意见》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以构建财政监管闭环体系为重点,抓紧抓实财会监督工作。二是各处室集中研学。各处室结合职能开展集中研学,主动谋划责任落实着力点,结合试点实践,不断总结提升。三是党员干部常态自学。采用线上与线下相结合方式学习,主动思考工作“小切口”,立足岗位建新功。

三、高位系统,多层次多维度实现《意见》宣传常态化

开展多层次、多样化、高频次的系统宣传活动。通过系统深入宣传,凝聚共识、营造氛围。一是从党委、政府层面加强宣传,强化其领导责任。局领导带队,以专项行动“回头看”、专项核查、调研等工作为契机,通过政策宣讲、专题授课、座谈交流等形式,赴多地开展密集宣讲。宣讲中,注重对基层党委、政府宣讲,强化基层党委、政府加强财会监督的意识,助力《意见》中组织保障措施有效落地。如,在对专项工作开展“回头看”时,受某地党委、政府邀请,在市委理论学习中心组(扩大)学习会议上向四套班子领导、全市所辖乡镇、市直单位及国有企业主要负责人共计百余人宣讲《意见》。二是从地方财政层面加强宣传,强化其主责监督责任。着力压实地方各级财政的监督主责,强化提升对“财会监督是财政部门的主责”认识,充分宣传党中央对加强财会监督的重要指示精神,充分阐述财政部党组对财会监督的重要部署要求,充分分析当前财政管理形势对加强财会监督的迫切需要,将《意见》宣讲融入每项工作、每次交流研讨中。对10余个县市区的财政部门主要领导开展“一对一”宣传研讨。同时,充分听取地方财政开展财会监督的经验做法、遇到的问题困难等。受邀派员参加地市财政系统培训,进行全员宣讲。三是从各相关单位层面加强宣传,强化其依责监督责任。通过在浙中央单位“大走访、大调研、大服务”活动和决算审核工作,广泛开展宣讲,推动多家在浙中央预算单位在系统内专题组织学习、研究落实《意见》精神。如,某在浙中央预算单位将落实《意见》精神列为年度重点工作,计划修订全系统财务工作要点、开展财经纪律重点问题整治专项行动。又如,某在浙中央预算单位召开专题学习贯彻会议,要求系统内加强对财会监督工作的领导,强化预算执行监督,开展多形式宣传。四是从中介机构层面加强宣传,强化其执业监督责任。结合年报审计工作督导、专项检查“回头看”等工作,采用走访督导、召开座谈会等形式,向17家中介机构传达《意见》精神,促其规范执业,提升审计质量,更好发挥“看门人”职责。联合省财政厅、省注协,召集5家中介机构召开座谈会,宣传《意见》精神,听取落实思路、做法等。派员参加地市注协会议,宣传《意见》精神。五是从企业层面加强宣传,强化其自我规范意识。召开片区重点监督上市公司座谈会,从企业自身加强财会监督的角度,宣讲《意见》。结合监督情况反馈,采用“一对一”督导约谈的方式,宣传《意见》,释放从严监督信号,促其强化自我监督。通过相关工作群,采集转载、推送主流新闻媒体的评论观点、重点稿件等,扩大《意见》的影响范围,全面释放从严监督信号。

四、担当尽责,主动谋划推进确保《意见》落地见效

为确保《意见》落地见效,局党组以财政部统一组织的各专项行动为抓手,结合浙江实际,就加强财会监督工作快速响应、快速部署、快速推进,做到“五个持续”。一是提高站位,持续发挥党组领导作用。强化组织领导,保障内外联动机制建设,切实发挥局党组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实作用。召开专题会议,研究专项行动,强化组织领导,明确职责分工,细化具体要求。二是突出重点,持续深化常态化闭环监督体系。全力以赴、高质高效完成财政部统一部署的专项行动。分类分步、有序有力推进常态化闭环监督体系建设,拓展重点监督对象监督深度、力度,持续提升财会监督的影响力、威慑力。三是协同贯通,持续完善长效机制建设。强化与其他监督的监督政策衔接、重大问题处理、综合执法检查、监督结果运用、监督线索移送、监督信息交流等工作机制建设,形成监督合力。四是精准高效,持续强化监督成果运用。聚焦预警功能,发挥“哨兵”作用;聚焦监控功能,发挥“探头”作用;聚焦评价功能,发挥“标尺”作用;聚焦惩戒功能,发挥“利剑”作用。五是久久为功,持续夯实监督三项基础工程。注重财会监督人才培养,坚持在学中干、干中学,加强干部能力锻炼。深化内控建设,持续完善制度体系,强化制度执行,加强自查抽查,确保安全高效履职。夯实“四库”建设,探索大数据分析等手段,提升监督信息化水平。

来源:财政部浙江监管局 转自:财政部